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挂车新规即将实施,带你了解新标准
发布时间:2020-08-18     浏览次数:19    返回列表

  广大卡友们,针对即将实施的《JT/T 1178.2-2019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二部分:牵引车辆与挂车》和《JT/T 1285-2020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》,提示如下:
  一、JT/T 1178.2-2019

  《JT/T 1178.2-2019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二部分:牵引车辆与挂车》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,涉及车辆配置变化如下。

  1.标准4.12条款,用于冷藏运输的牵引货车与挂车,均应安装温度监控装置;

  2.标准4.14条款,挂车应使用额定轴核小于或等于10t的车轴;

  3.标准4.15条款,牵引车辆与挂车均要求安装车辆互换性铭牌;

  4.标准5.1条款,牵引车辆与挂车的气压制动系统应安装空气干燥、油水分离装置;

  5.标准5.3条款,牵引车和挂车的储气筒及制动分泵(气室)应安装压力测试连接器;

  6.标准5.5条款,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km/h的牵引车辆与挂车,均应安装电子控制系统(EBS);

  7.标准7.1.1条款,半挂牵引车应安装符合规定的50号牵引座,半挂车应安装符合规定的50号牵引销;

  8.标准9.1条款,牵引货车与挂车(罐式车辆、车辆运输车、自卸式车辆除外)应在车辆易见部位上设置能永久保持的载荷布置标识;

  9.标准9.2条款,挂车(罐式挂车、集装箱运输半挂车、车辆运输挂车、自卸式车辆除外)要求安装系固点并在车辆上进行标识;

  10.标准10.5条款,牵引车和挂车应安装制动衬片(刹车片)更换报警装置;

  二、JT/T 1285-2020

  《JT/T 1285-2020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》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,涉及车辆主要配置变化如下。

  1.标准6.2.2条款,危险货物运输半挂牵引车、半挂车及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应装备电控制动系统(EBS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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